创城高丽营镇有奖征集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阵地啦!

日期:2020.07.22

为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进一步提升文明实践阵地建设水平,近日,高丽营镇将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阵地评选活动,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辅助阵地,将推动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稳中求进、守正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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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

高丽营镇域内的广场、公园、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文明广场”、“文明公园”、“文明单位”的评选。镇内居民住所可参加“文明小院”评选。

评选标准

一、文明小院评选标准

 评选内容

1庭院整洁(10分)

庭院宽敞明亮,干净整洁,无垃圾、污水等。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整齐摆放。积极开展庭院绿化。

2居室美观(10分)

家居整洁美观,窗明几净,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无尘土。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被子、床单等日用针织品整齐、平整、洁净。

3文明实践服务(40分)

能够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定期开展相关文明实践服务:(1)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宣讲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法制建设实践以及农业农村教育、医疗、环境等各方面的方针政策;(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传习文学艺术、绘画书法、传统习俗;(4)组织开展传统技艺、劳动技能、科学技术、健康保健等实践活动。 

4传统美德(15分)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国爱家。爱岗敬业,勤劳致富。

5邻里和谐(15分)

自觉遵守村规乡约,团结邻里,尊老敬老,关爱儿童。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建筑风格(10分)

建筑风格能传递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如带有青瓦粉墙、木门铜锁等文化符号。

二、文明广场评选标准

 评选内容

1环境卫生(15分)

卫生保洁及时到位,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无积水、无冒溢,无随地吐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扔乱倒,无乱写乱画,小广告等行为。

2公共设施(10分)

各类运动、健身、游乐器械等公共设施齐全、安全、整洁、美观,符合人性化设计。

3安全防范(15分)

广场安定有序,有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方案和处置预案。无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无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倒卖等违法活动。

4宣传设施(20分)

建设有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活动。

5文明新风(20分)

常态化开展文化演出、体育运动、理论宣讲等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活动。

6行为秩序(10分)

群众行为文明有礼,秩序井然,无大声喧哗等扰乱周边居民休息行为。

7景观布局(10分)

景观设计布局合理、有特色,与周边整体环境和谐统一。路灯等亮化设施到位。

三、文明公园评选标准

评选内容

1规划建设(10分)

园内主要景点富有特色,合理利用原地形、地貌。种植设计符合园内各功能分区的要求,植物配置科学合理,植物种类丰富,景观优美,重视乡土植物和新优植物的应用。建筑、园路及其他设施的设计符合景观和使用功能要求。 

2绿地养护管理(10分)

有专业绿化养护管理队伍,制订有养护管理计划并落实。园内绿地管养精细,景观优美,各类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规范,造型美观;基本无缺株死株,无明显病虫害,无枯枝败叶,无明显黄土裸露,无明显杂草。园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符合《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科学、有效保护和复壮措施,设立有效保护范围,标志牌设置规范。

3环境卫生(15分)

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有相对固定的卫生管理人员。园容园貌干净、整洁、美观,垃圾及时清运。园内设施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与园区景观相协调,布局合理。各类设施定期清洗,整洁美观。园内水体清洁,水质达到国家景观用水标准。

4公共设施(10分)

各类运动、健身、游乐器械等公共设施齐全、安全、整洁、美观,符合人性化设计。

5安全管理(15分)

公园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园内安全警示标志规范、齐全、完备。园内各种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无安全隐患,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公园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宣传设施(20分)

建设有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活动。

7文明新风(20分)

常态化开展文化演出、体育运动、理论宣讲等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活动。

四、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评选内容

1道德教育(20分)

单位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经常性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经常性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无出现偷税、漏税现象;单位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

2文明实践活动(20分)

单位经常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以及重要节庆、重大事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文明实践活动;运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大兴文明礼仪之风。

3志愿者服务(20分)

单位成立志愿者队伍,制定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的措施;结合工作职责和业务特点,主动开展专业技能方面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扶贫济困、扶残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文明交通行动、环境保护、大型社会活动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完成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镇文明办布置的志愿服务工作。

4经济社会效益(10分)

单位坚持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当地和本行业前列,就业带动能力强。

5工作环境(10分)

单位办公家具摆放有序,环境美观;内外部环境卫生整洁,建筑物周边没有出现乱倒垃圾、乱涂乱贴、车辆乱停放等现象;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窗口、大厅区域整洁,设施齐全。

6管理制度(10分)

单位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规范;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主动简化办事流程;同事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民主气氛浓厚,纪律严明、奖罚分明。

7文体设施(10分)

单位有文体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以及图书、影像资源等;积极参与驻地社区(村)群众性文体活动;有配备篮球场、广场等室外活动场所的,最大限度开放文体资源。

评选程序

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单位评选按照自愿申报、考核评估、审核公示、审定命名的程序进行。每年评选出文明小院5个、文明单位3个、文明公园2个、文化广场2个。

1、自愿申报。文明小院由个人自愿申报,将申报材料递交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出具申报意见;村委会同意申报后,统一汇总递交镇文明办。文明广场、文明公园以村委会的名义进行申报,每个村申报数量不超过两个;文明单位以企事业单位的名义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直接递交镇文明办。

2、考核评估。镇文明办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通过实地考察、交流、评估等程序,按照评选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全面考评。

3、审核公示。每年12月15日前,镇文明办根据考核评估的最终结果,经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会议通过后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上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4、审定命名。每年12月底前,镇文明办根据审核公示结果确定示范单位正式名单,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审定命名并挂牌。

表彰奖励

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单位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并在各级媒体给予宣传报道。

报名方式

结合评选标准,如您想要推荐的文明小院、文明广场、文明公园,按照申报表要求,于8月10日前上报镇文明办邮箱gly59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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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丽营镇